各有关通信工程施工单位:
如东县广播电视局就掘港镇区嘉汇C2组团有线电视管道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相应资质及施工能力的单位按下列要求参加竞谈报价。
一.项目名称:掘港镇嘉汇C2组团有线电视管道工程。
二. 施工地点:掘港镇嘉汇C2组团
三. 项目施工量及相关要求:
开挖管道398米,敷设管道720米;砌1200㎜×900㎜手孔井12口;砌900㎜×600㎜手孔井7口;砌设备箱基础2座。
以上工程具体施工要求由县广电局城区服务部向施工方进行现场技术、安全交底。
四. 工期要求:必须在30个晴天之内竣工,且不得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
五.资质要求:
1. 具有通信工程施工的合法经营资格。
2. 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
人。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施工工具。
4. 在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记录。
六.项目要求:
1. 参加竞谈报价的单位必须熟悉广电网络管道工程施工
规范,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符合2006年2月确定暂行的《如东县广播电视网络施工规范标准》。参加竞谈的单位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 县广电局提供工程所需的七孔梅花管及1200㎜×900㎜、600㎜×900㎜手孔井套件,并由县广电局城区服务部办理出库手续后面交施工方保管使用,发生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结余器材必须如数退还县广电局。其它用于本工程的标准砖、水泥、黄沙等一切辅助材料均由施工方负责,实行包工包料。
3. 县广电局城区服务部提出具体施工要求、并与本项目
成交单位进行技术、安全交底。施工单位不按技术、安全交底要求施工,造成的返工、浪费、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施工单位负全责。施工单位必须文明施工,尊重当地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施工工地周围群众关系,挖槽、坑时注意地下原有设施,如有损坏,施工单位负责及时修复并承担一切赔偿费用。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关注自己及他人(行人交通、车辆等)的安全,施工单位对施工中、途中安全环节疏忽或疏漏造成的事故均负全责。
4.项目完工后,施工方必须及时出具书面竣工报告和相
关施工记录、器材使用清单及工程验收必须具备的书面资料,配合如东县广播电视局项目验收组进行现场验收。
七. 竞争性谈判须知及要求:
1. 报价资料应具以下内容: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报价须含施工、工具、运输等除本标书中如东县广播电视局提供器材以外的全部费用。
(4).对本标书项目的质量和服务承诺。
2. 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凭正式税务发票结算(税费由施工方承担),2009年年内结清。
3. 报价程序及成交原则:采购方先对报价单位进行资格审
核,不符合的不得参加报价。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现场一轮或一轮以上的报价,在滿足采购方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者作为成交单位。
4. 参加报价的单位在报价前须向如东县广播电视局交
2000元保证金(现金方式提交),未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得参加竞谈报价。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结算货款时一并退还。
5. 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三日内与如东县广播电视局签订施
工合同,如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的,其保证金按违约处置,不予退还。
5. 竞谈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
9日上午9时整。竞谈地点:如东县广播电视局八楼设备采购科会议室(掘港镇泰山路西侧)。
八. 参加竞谈的施工单位如对采购项目要求等有疑问,可
与本局设备采购科联系。联系人:孙敏、杨标、周卫东。联系电话:0513-81995252、81995251。
如东县广播电视局
二OO九年十一月五日
注:本采购文件共四页。
应标注意事项
一、 收到本项目采购文件后,请直接到如东县广播电视局城区服务部(地址:县政府内如东日报社原址三楼,找展主任或顾主任、丁主任,由该部门派人带应标人分别到三个工程所在地段,察看了解工程概况。
二、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分别作相应的资料准备,并根据实地了解的工程情况,作好应标报价的相关准备工作。
三、 竞谈会议时间,标书中已明确。2009年11月9日上午9时,务必提前到达会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