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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关于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广电站”活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12-5 14:08:16 【浏览次数】  【编辑】 【作者】

各镇广播电视服务站:

根据市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广播电视事业快速发展的实际需要,2008年度广电系统将继续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广电站”活动,以此全面提高全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水平,推动广电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基层群众。现就创建活动提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构建人民满意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二、创建标准

围绕“服务中心、办事公正、管理严格、服务规范、廉洁自律、行业业绩”等六条创建标准,抓实绩效考核措施,抓紧工程质量验收关口,抓好用户服务关键环节,为加快建设有线电视“户户通”工程和调频广播全覆盖工程创造条件。

三、创建目标

广电系统通过连续多年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广电站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到2007年底,100%的广电站进入到“群众满意站所”的行列。2008年要通过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和服务,全面提高民主测评的综合满意度,在继续保持100%的广电站进入群众满意站所行列的同时,力争全系统群众满意站所创建工作跃上更高的台阶。

   四、奖惩措施

2008年创建群众满意广电站的成绩将继续与镇站广播电视工作百分考核成绩挂钩,与每一个基层广电员工的年终奖金挂钩。被镇评议为“群众满意站所”的,百分考核总分加5分,被县、市、省表彰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百分考核总分加10分、15分、20分;被列入“不满意站所”的,百分考核时总分减10分,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参与评先评优(凡在创建期间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单位形象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为“不满意站所”)。

五、具体要求

  1、制定创建计划。今年是新一轮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的第二年,各站要对前几年的创建工作组织一次回头看,在总结经验教训,查找薄弱环节的基础上,制定创建计划,提出创建措施,明确今后努力方向,使创建活动更具现实性。

  2、广泛征求意见。各站要通过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开展绩效考核、召开座谈会议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扬长避短,使创建活动更具针对性。

3、落实岗位责任。各站要以全面推进绩效考核措施为抓手,围绕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层层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各站站长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协调好各种关系,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使创建工作更具实效性。

4、加大督查力度。各站在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种考核措施的前提下,要突出开展工程验收、用户服务、日常维护等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解决问题。要结合镇站重点工作的推进,创新开展各类竞赛活动,调动每一个广电员工的工作热情,使创建工作更具广泛性。

2008年创建群众满意广电站活动已经开始,希望各站迅速行动起来,通过抓队伍建设、树行业形象、求人民满意活动的开展,为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如东县广播电视局

200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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