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深厚的新闻理论基础,掌握国内外新闻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并根据国家和本地区新闻事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方向,是本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新闻工作经验丰富,在采编业务方面有创新,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所组织指挥的重大典型报道,采写编发的重点稿件和节目,策划组织的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质量高,在全省或全国产生重大社会影响;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发表的论文、著作有创见性和开拓性,研究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在培养新闻人才和指导记者、编辑以上人员进行采编和研究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具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报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的原则。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弄虚作假,职称考试作弊,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之一: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受聘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5年以上;
(二)虽不具备上述学历或学位,但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受聘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或学位,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后,受聘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1次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中2条:
1、获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含提名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之一项;
2、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有4篇以上获全国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或省好新闻一等奖;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6篇(其中,国家级期刊2篇以上)或出版个人著作1部以上,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3篇。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新闻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经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深厚的新闻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渊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在新闻工作的实践和新闻理论的研究方面有较深的造诣,并对某一报道领域的专业知识有较深的研究。
第七条专业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曾负责一个部门的采编业务领导工作五年以上,多次出色地完成本地区重大采编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有强烈的新闻敏感性,能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社会生活的客观实际,创造性地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或从事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具有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或为主采写、编发过3篇以上有较大社会影响,可起示范作用的重点稿件或节目,或策划、组织过3个以上有较高质量的版面和栏目,或直接指挥实施过3次以上重大报道活动,成绩显著;
(三)具有指导中级专业职务以上采编人员开展工作的能力,能承担高等院校新闻专业的讲授任务或参与编写过5万字以上的新闻专业教材或讲稿。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2篇;
(二)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1篇、二等奖2篇。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3篇(其中,国家级期刊1篇以上);
(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本人撰写二分之一以上章节),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
第十条外语要求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任现职期间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必须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通过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成绩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记者、高级编辑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海外、省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实际水平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表格样式等见附录。
江苏省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深厚的新闻理论基础,了解国内外新闻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并根据本地区新闻事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方向;新闻工作经验丰富,采编业务水平较高,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组织并完成重大典型报道,采写编发的重点稿件和节目,策划组织的重要专栏、专版、专题节目,质量较高,在全省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对本专业有一定的研究,发表的论文、著作有独到的见解和重要价值,研究成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有指导培养新闻中、初级专业采编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具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报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的原则,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弄虚作假,职称考试作弊,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后,受聘记者(编辑)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后,受聘记者(编辑)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新闻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经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系统的新闻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较为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对新闻专业的某一方面有研究和专长,并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成果。
第七条专业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独立或为主采写、编发过3篇以上质量较高的稿件、节目,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或承担过:次以上重大题材、重要典型或战役性报道任务,组织实施较好,成果显著;
(二)参与策划和组织过3个有较高质量的版面、栏目,或担任若干专题报道的主要编审任务,所编审的稿件、节目,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三)能指导中级专业职务人员开展采编工作,能承担高等院校新闻专业实习生的指导任务。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一等奖1篇;
(二)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好新闻二等奖2篇。
(三)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获得全国好新闻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好新间二等奖以上1篇,市好新闻一等奖2篇。(此条仅限于市、县新闻单位申报人员)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2篇;
(二)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本人撰写二分之一以上章节)。
第十条外语要求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任现职期间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通过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中专20年),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后,受聘记者(编辑)职务:年以上;
(二)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15年(中专不满20年),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后,受聘记者(编辑)职务5年以上,且获得省好新闻一等奖2篇。
(三)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记者(编辑)资格后,受聘记者(编辑)职务3年以上,且获得省好新闻一等奖2篇。
凡破格申报者,必须符合第二章第三、五条规定的要求外,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必须合格(称职)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期间,业绩、成果需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获省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范长江新闻奖、韬奋新闻奖、全国百佳新闻工作者、戈公振新闻奖之一项(含提名奖);
2、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获得省级好新闻一等奖以上2篇;或全国好新闻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好新闻二等奖以上4篇;市、县申报者独立采编的新闻作品获得全国好新闻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好新闻二等以上奖3篇,市好新闻一等奖3篇。
3、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4篇;或出版著作1部以上(主要作者或主编、副主编,本人撰写二分之一以上章节),并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独立发表专业论文2篇。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或十二、十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 从海外、省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实际水平直接申报。
第十六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表格样式等见附录。
江苏省记者、编辑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了解国内外新闻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熟练掌握采编业务和本职工作的专业技能;有一定的新闻工作经验,所采编的稿件和节目,策划组织的专栏、专版、专题节目,质量较高;掌握必要的本专业研究资料,公开发表、出版有一定水平的论文、著作;具有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恪守新闻工作纪律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报社、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和积极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新闻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政治家办报、办台的原则。
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密切联系群众,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弄虚作假,职称考试作弊,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记者(编辑)资格;
(二)获硕士学位,从事新闻专业工作: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记者(编辑)资格;
(三)获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受聘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4年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新闻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经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较系统的新闻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分工领域内的专业基本知识和有关方针政策。
第七条专业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承担过3次以上难度较大的采编业务,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在某一地区、一个行业范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
(二)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采编业务有明显进步,能熟练运用多种新闻体裁,来写的稿件或制作的节目被多家报纸、电台。电视台转载、转播;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
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撰稿人、主要编辑,采编的稿件获得省辖市或全省专业好新闻二等奖2篇以上;
(二)作为主要撰稿人、主要编辑,采编的稿件获得省级新闻单位年度好新闻二等奖2篇。
第九条论文,著作要求
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第十条外语要求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硕士学位;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任现职期间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通过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成绩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破格申报条件
确有真才实学,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学术上有一定突破,虽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但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受聘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后,受聘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3年以上;或获硕士学位,从事新闻工作1年以上。
凡破格申报者,必须符合第二章第三、五条规定的要求外,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必须合格(称职)以上,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
第十三条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需具备下列条件的2项:
1、市以上新闻战线先进工作者;
2、作为主要撰稿人、主要编辑,采编的稿件获得省辖市或全省专业好新闻二等奖或省级新闻单位年度好新闻二等奖2篇;
3、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申报记者、编辑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或十二、十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表格样式等见附录。
新闻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按有关要求填写“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简称“评审表”下同),一式4份。
2、“江苏省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以下是对照条件要求提交的材料)。
3、对照条件第二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评审表”相应栏目上(在申报资格名称前冠以专业名称)。
4、对照条件第三条,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相应的空栏处。
5、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6、对照第五条,提交任现职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或证书(原件)。
7、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8、对照第七条规定条件,填入“评审表”’相应栏目,并提交由单位负责考核考查的有关证明材料。
9、对照第八条,提交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业绩成果证件(获奖证书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10、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论文、著作要提交原件。
11、对照第十条,必须提交有效的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
12、对照第十一条,必须提交有效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成绩(原件)。
13、破格条件所规定的论文、著作及成果,具体提交材料参照上述第9、10条要求。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专业技术工作报告:主要对任现职期间专业工作情况进行总结。一般应包括: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项目:
2、著作:指取得1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新闻作品汇编、论文汇编、手册类、增刊专辑等不在此列。著作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10万字以上。
3、论文: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增刊、专辑不在此列),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论文必须具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字。期刊必须有ISSN(国际统一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
4、国家级期刊:指由国家各级专业学会、各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以及省、部级重点本科院校主办的学报。期刊必须注有统一刊号。
5、省级期刊: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己取得1SSN和(或)CN统一刊号。
6、市级期刊:指由市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1SSN和(或)硼刊号。
7、主要作者、主编或副主编,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1、本条件“资格标准”所指专业理论知识,可以通过统一组织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2、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等级。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l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县以下含县等。
3、凡属合作采编的新闻获奖作品,均由高评委视作品质量及个人在获奖作品中所承担的任务来评定。
4、本条件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执行。
5、本条件规定的著作、论著、论文等,不论出于何专业学术期刊、何出版社出版,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6、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及地级市,不含县级市。
7、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但后续学历获得者,可从申报者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起计,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其员级资格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认可。
8、任职资历计算方法:从聘任之日起计至申报前一年年底止。
9、几提交的获奖证书均需同时附上相应公开发表的专题论文。
10、本条件所指水平,一般由高评委及专业学科组评定。 |